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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北京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2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试行)

文:    来源:研究生事务    日期:2017-01-08    点击: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够融合教育学和心理学相关知识在中小学开展专业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辅导,具有较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管理人才。

(二)基本规格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宽泛、扎实的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素养,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了解学科发展新成就和发展研究新动向。

3、具备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心理健康相关的调查研究和教育教学工作。

4、领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掌握新方法,并将其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6、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等部分。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模块化课程方案(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素养

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必修或选修

开设学期

学时

学分

基础素养

文理学科知识模块(需修4-5学分)

外语

学位公共课

必修


36

2

政治理论(包含教师职业伦理)

学位公共课

必修


36

2

发声艺术与训练

学位公共课

选修


10

0.5

教师礼仪专题讲座

学位公共课

选修


10

0.5

学科素养

学科知识与能力模块(需修10-12学分)

学校咨询导论

学位专业课

必修


36

2

咨询原理

学位专业课

必修


36

2

心理测量与评估

学位专业课

必修


36

2

心理健康课程与教学

学位专业课

必修


18

1

咨询技术

学位专业课

必修


36

2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

学位专业课

选修


36

2

中小学生团体心理辅导

学位专业课

选修


18

1

教学素养

教学知识与能力模块(需修8-9.5学分)

教育学原理

学位基础课

必修


36

2

课程与教学论

学位基础课

必修


36

2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学位基础课

必修


36

2

国外中小学教育

学位基础课

选修


18

1

职业生涯发展辅导

学位基础课

选修


18

1

教育经济学讲座

学位基础课

选修


10

0.5

板书板画

教育实践研究

选修


10

0.5

教学语言与沟通技巧

教育实践研究

选修


10

0.5

管理素养

管理与指导教学活动的知识与能力模块(需修2-4学分)

课堂管理案例研究

教育实践研究

必修


36

2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学位专业课

选修


36

2

研究素养

研究与反思教学活动的知识与能力模块(需修10.5-11 学分)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学位基础课

必修


36

2

教育见习与实习

教育实践研究

必修



160

8

学位论文写作与规范

教育实践研究

必修


10

0.5

SPSS在教育研究中的应用

教育实践研究

选修


10

0.5

信息素养

运用信息技术的知识与能力模块(需修2-3学分)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学位专业课

选修


36

2

常用教学软件及其使用

学位专业课

选修


36

2


五、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的内容涉及心理健康课程、咨询室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等,形式包括微格教学、课例分析、课程设计、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等,其中到中小学校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经考核合格者,可取得8学分。

鼓励研究生通过实习实践为学位论文选题和撰写创造条件。

六、教学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微格实验等方式。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应密切联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可以采用专题研究、实证调查报告或咨询案例分析、心理健康辅导课程开发等形式,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八、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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