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特别提醒:学生参加答辩时需同时提交毕业论文撰写时的原始数据,以备答辩教师查看。请各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学生。)
一、答辩组织
1.毕业论文工作小组:
组长:王建成
成员:雷有光、张军、杨萍、方钊
2.优秀论文评定小组:
组长:吴忠魁
成员:胡学亮、王维荣、李毓秋、林绚晖、张金梅
二、答辩方式与安排
1.论文答辩形式为指导教师推荐、学院随机抽取的学生参加学院答辩,其他学生由指导教师组织组内答辩。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学生自行陈述应不超过5分钟,其余为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
3.答辩顺序由各答辩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学生。
4.成立论文答辩组:
教育学专业1组:王维荣(组长)、雷有光、熊和妮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胡学亮、史丽晶、武晓伟指导学生
教育学专业2组:胡学亮(组长)、史丽晶、陈雅川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王维荣、雷有光、熊和妮指导的学生
学前教育专业1组:张金梅(组长)、颜棱植、彭道愔湛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豹、陈雅川、张丽敏、雷有光指导的学生
学前教育专业2组:张豹(组长)、牛宙、陈雅川、张丽敏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金梅、颜棱植、彭道愔湛指导的学生
应用心理学专业1组:彭建国(组长)、孙凌、陈晓、武晓伟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彭建国、孙凌、陈晓、武晓伟(心理专业学生)指导的学生
应用心理学专业2组:李毓秋(组长)、张澜、侯芬、王博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李毓秋、李娟、侯芬、王博指导的学生
应用心理学专业3组:程正方(组长)、尹中琪、王怡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程正方、尹中琪(心理专业学生)、王怡指导的学生
应用心理学专业4组:张 军(组长)、赵乐、郑柳宁、熊和妮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军、赵乐、郑柳宁、熊和妮(心理专业学生)指导的学生 、
应用心理学专业5组:林绚晖(组长)、高艳、牛宙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林绚晖、高艳、牛宙指导的学生
家政学专业组:武晓伟、王文蕾、尹中琪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武晓伟、王文蕾、尹中琪指导的学生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教育学 |
1组 4月20日 8:30—17:00 |
木铎楼C201 |
2组 4月20日 8:30—17:00 |
木铎楼C202 |
学前教育 |
1组 4月16日 8:30—12:00 |
弘文楼A204 |
2组 4月16日 8:30—12:00 |
弘文楼A205 |
应用心理学 |
1组 4月20日 8:00—12:00 |
励耘楼A302 |
2组 4月20日 8:00—12:00 |
丽泽楼A202 |
3组 4月20日 8:00—12:00 |
励耘楼A409 |
4组 4月20日 8:00—12:00 |
木铎楼B505 |
5组 4月20日 8:00—12:00 |
木铎楼B506 |
家政学 |
4月19日 8:00—12:00 |
励耘楼B211 |
四、论文评定
1.论文成绩评定
推荐参加学院论文答辩的学生,答辩教师根据《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分标准》给出答辩成绩;随机抽取参加学院答辩的同学,答辩小组就是否符合本科论文写作要求给出二级制成绩,即只评价“通过”或 “不通过”。
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允许学生对论文修改,通过论文检测后再次申请答辩,以上工作必须在首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否则将推迟至来年参加下一年级毕业论文答辩。
2.优秀论文评定
院级优秀论文的评选,院(部)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90分,按本专业学生人数的10%推荐。推荐的毕业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由学院对院级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90分,且论文查重率小于等于20%,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在院级优秀论文范围内按总数的20%推荐,报学校教务处审定。由学校对校级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论文评定要求在5月12日前完成。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参加答辩时,上交800字的论文提要4份、论文(设计)全文1份并携带论文撰写原始数据。
2.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确定的答辩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的,须事先得到答辩小组批准,并确定好答辩时间;凡不能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将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3.答辩后的论文定稿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规范的要求。按要求装订后交给指导教师一份由学院存档,该份论文装订时需用学校统一格式的封皮且务必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装订在最后一页,可根据答辩情况再作修订后正式装订。装订好的用于存档的该份论文需在5月2日前交给本人的论文指导教师。
4.由于论文没有及时完成或者论文检测没通过的这部分同学,需在4月21日下班前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并完成论文检测,符合答辩要求的同学方可参加二次答辩,论文检测时间:4月17日8:00—4月21日17:00。由于组内答辩或学院答辩没有通过的同学,需在4月21日下班前提交修改后的毕业论文定稿,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时间待定。
六、对答辩小组的要求
1.各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时间段必须是答辩小组全体成员都能到场的时间。一经确定,所有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确保到场参加。
2.各答辩小组记录员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3. 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两天内将《论文答辩成绩评分表》原始记录表格汇总交给学院教务办公室。
4.答辩小组组长完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的“答辩小组意见”栏,对于推荐参加学院论文答辩的学生,需给出论文评语、最终答辩分数及名;对于随机抽取参加学院答辩的同学,只需给出论文评语并签字。填写好的毕业论文评定表要及时交给学生装订在册。
5.答辩、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评选都要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育学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