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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    来源:房伟桓    日期:2019-09-20    点击:

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育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具体通知,为激励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比例分配,学院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1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23个。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为国家级综合型奖项,参评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上学年在册学生、且本学年也已正常缴费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从上学年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3%的学生中,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从上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专业排名应不低于50%,按“学习成绩优先”原则择优评选;

2.专业学习成绩按2018-2019学年加权平均分计算:按照学年修读的授予学位所要求的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进行评审,包括本专业的全部课程(不包括辅修课),以教务系统9月20日15点至18点间导出为准;

3.所有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当年未受纪律处分,或不在留校察看期内的学生,要求学生上学年无不合格科目;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为国家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5.转专业的学生,一律向新学院(部)申请奖学金,占新院部的奖学金名额。

 

二、参评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学院2016级、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上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本学年经广东省教育厅认定通过的四个年级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及华侨学生不在参评之列,国家另设有奖学金。

三、奖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本学期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本学期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等级分两学期发放。

 

四、申请办法

1.国家奖学金

(1)个人申请。学生9月25日下午4点(从系统导出名单)之前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国家奖学金”项目(成绩排名依照附件排名填写,综合排名不填,必修课门数限2018-2019学年,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并打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证明等)以供审核,材料包命名格式“班级+姓名+材料”。

(2)个人答辩。为使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更加公正公开,程序透明,学院统一组织申请人员参加答辩,答辩内容应涵盖学生思想素质、日常行为规范、专业学习、社团活动、技能竞赛、科技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及学生对社会和学校做出的特殊贡献等,针对在校期间自己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展示。对于在考评学年内因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受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学院有一票否决权。答辩时间定于9月26日上午8:30,地点在弘文C204,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准备好答辩PPT与相关材料,现场交至答辩评委老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9月25日下午4点(从系统导出名单)之前登录数字化校园服务大厅,点击“奖学金”,选择其中的 “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成绩排名依照附件排名填写,综合排名不填,必修课门数限2018-2019学年,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并打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证明等)以供审核,材料包命名格式“班级+姓名+材料”。

3.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和申请办法,待广东省教育厅对我校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出来后另行通知。

 

五、评审进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5日学生申请截止;

9月26日学院(部)组织评审;

9月26日-9月28日学院(部)公示三天;

9月28日下午,学院(部)报送评审结果;

10月15日前,学生处复核、公示、学校审核;

10月16日,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2.助学金: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均为综合型奖项,两者不可兼得。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需结合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择优评选;

2.全部采取系统申请,请注意附件中关于表格填写的注意事项与说明,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3.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合规的,视为无效申请;

联系人:教育学院学务办公室 房老师

咨询电话:0756-6126866

监督电话:0756-6126516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供学生在数字化服务大厅申请用)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供学生在数字化服务大厅申请用)

4.《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院部汇总用)

5.《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院部汇总用)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院部汇总用)

7.《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8. 教育学院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评分表

  教育学院关于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教育学院学务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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