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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教育学院关于开展论文检测的通知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来源:杨萍    日期:2016-03-17    点击: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院教[2016]01号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将对2012级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软件

检测软件: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

教师与学生登陆入口:http://bnuz.check.cnki.net/user/

二、系统使用方法

学生:学生登录的账号、密码均为本人学号。上传毕业论文(设计)前请按标准格式命名:“学号_姓名_专业_题目”。上传毕业论文(设计)请一定添加指导教师的信息。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登录的账号、密码均由各学院(部)管理员按“用户名不少于6位、密码不少于8位”的方式分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上传检测后,指导教师可登录系统查看、审阅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情况,并可给出评语,审阅后点击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任一选项。

提示1:请各位使用者登录系统后及时修改密码,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提示2:毕业论文检测上传正文部分(不包括目录、附录等)。

三、检测时间

学校设定每位学生的检测权限原则上为两次,首次检测时间为3月14日至25日,学生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修改。第二次检测为正式检测,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日,第二次检测结果将作为学生能否参加答辩的依据。

1、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在30%以下(包含30%)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小于50%的毕业论文(设计),疑似有抄袭行为,由指导教师进一步认定,要求学生进行修改并进行第三次检测。取消第一次答辩资格,只能参加第二次答辩,最高分为60分。

3、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学院(部)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能否参加第二次答辩。

教育学院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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