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学生补授学位的重要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广东省学位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学位【2016】3号)第五条规定“普通和成人本科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2012级学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2012级已经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未达学位授予条件者原则上不予补授学位。请各学院(部)将相关政策的变化告知2012级的所有学生并做好解释工作。
2、对于2012级已经符合毕业条件但尚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如学生想保留继续申请学位的资格,则可以申请先结业,学生本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见附表)至学院。对于此部分学生,如已找到就业单位且单位同意以结业生身份办理派遣手续的,凭单位就业材料可签发报到证,但在报到证上会注明“结业生”字样,且报到证会装入学生人事档案中。
3、由于时间紧张,请各学院(部)务必在本周内完成告知等相关工作并在6月6日(周一)下班前将结果反馈到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胡老师 招生就业处联系人:梁老师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16年6月1日
附表:
结业申请书
本人 ,学号: , 是 学院(部) 专业学生,已经收到学院的告知,明白2012级学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同期申请和授予学位。本人经过慎重考虑,自愿申请先结业,对此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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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章): 学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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