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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北师大珠海分校教育学院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文:学院办公室    来源:吴微    日期:2012-10-26    点击:

为确保北师大珠海分校教育学院2013届(2009级)学生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论文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教学目的

本科生毕业论文/本科生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中训练,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教学环节,具体实现以下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3、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运用

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检查其他环节教学工作的得失,检验人才培养质量,总结经验教训,进

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组织

1、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

组长:王建成 成员:牛宙、郭永华、吴微、杨萍

2、确定以下教师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吴忠魁、王建成、郭永华、王维荣、胡学亮、吕国光、张豹、颜棱植、雷有光、程正方、郑维廉、刘建新、李毓秋、张军、陈晓、高艳、李娟、侯芬、王丹芬、颜凡、牛宙、林绚晖、彭建国、郑柳宁、王怡、刘曼媛、尹中琪、王文蕾

三、工作步骤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论文撰写阶段、评阅答辩阶段和总结阶段。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

准备阶段:发布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确定指导教师、进行论文要求指导、学生进行选题和撰写开题报告、学生自行开始收集资料及开展实验等准备工作。

论文撰写阶段:编写毕业论文(设计)提纲、撰写初稿、提交指导教师审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指导修改、校对定稿、打印装订。

评阅答辩阶段: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并给出初步意见(是否可以参加初审)、学院组成答辩小组并组织分组初审、答辩、答辩小组给出最终成绩(答辩小组成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为学生最终成绩,初审和答辩成绩各占50%)并推荐优秀论文/毕业设计、学院评选院级优秀论文/毕业设计并推荐校级优秀论文。

总结阶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意见、成绩登录和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四、选题与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采取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选题的办法。学院于10月份发布论文选题范围和参考选题。学生可在网上进行查阅。

2、学生根据选题意向于11月10日前以教师工作室为基础自行向相关教师报名。11月16日前基本确定每个学生的指导教师。未加入教师工作室的学生也可直接向教师报名,但教师选择时可优先考虑已加入工作室的学生。教师于11月30日前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选题及开题报告。学生所选教师已达指导学生人数上限时(各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数见附件1),需另选指导教师。

3、学生必须于毕业实习开始前在教师指导下初步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毕业论文(设计)实行一人一题,题目要求具体明确,结合专业方向。

4、题目确定后,学生须于2011年11月30日前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凡不能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评优资格。

5.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学院教师情况,经学院研究确定,在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最多为15人(含双学位学生)。如申请某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超过以上规定人数,请引导学生另外选择指导教师。

五、指导与检查

1、第10周开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写作指导工作。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对学生的指导责任。

2、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收集资料或进行实验、撰写过程、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以及打印装订等几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指导,确定答疑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生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六、评阅、答辩和优秀论文评选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及时认真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并给出初步成绩。

2、对发现学生有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的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说明具体情节,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如证据确凿将取消当年论文答辩资格。

3、学院于2012-2013-02学期第7-10周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由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给出最终评定成绩。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论文指导教师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

4、各答辩小组按照论文数量10%左右的比例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进行综合平衡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院学术委员会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5、学生参加答辩时,除论文、论文摘要外,需同时携带论文基础数据资料(调查问卷、SPSS数据等)备查,不能提供论文原始数据者将影响论文成绩。

七、时间安排

1、2012年10月,在网上发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和参考选题,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2012年11月30日前,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并完成开题报告;

3、2012年12月31日前,开始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4、2013年4月5日前,完成并打印毕业论文(设计),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打印版及电子版,并将电子版交学院教务办公室汇总,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设计)的学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答辩;

5、2013年4月18日前,答辩组教师评阅论文并给出初审成绩,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与答辩;

6、2012年4月29日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最终成绩评定、完成成绩教务系统中的录入、评优;

7、2012年5月6日-17日,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报送论文表格数据,学院论文工作总结上报教务处。

八、要求与规定

1、全院教师和毕业年级学生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教师、教务管理教师和毕业生都必须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2、不提倡学生选择一般性的理论研究和文献综述式的毕业论文,鼓励学生选择采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应用性研究和毕业设计的形式与内容,包括社会调查、实验研究、课程设计、项目策划、活动方案等。

3、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经教师指导修改基本定稿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答辩时必须提交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全文1份,论文(设计)摘要4份。答辩通过者需按照答辩组意见进行最后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按学校要求正式打印上交。首次答辩未通过者,可以申请在半个月内安排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通过者,成绩均为60分。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将不能按时获得相应学分,如本人申请再次答辩,将安排与下一届学生同一时间进行。

4、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要熟悉《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并按照标准评定论文成绩。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记录》、《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等。

5、教务管理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的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分析表》、《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设计)统计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设计并组织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统计表》。负责组织答辩的工作安排及毕业论文工作全部档案材料的整理、登录和归档事务。

6、毕业生要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模版》。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要遵循论文撰写体例,按学校统一的格式要求打印装订。

7、学生在本学期末未能按照教学计划修够150学分,原则上不能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如要求进行毕业论文工作,需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审批确定。

8、辅修班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教育学院

2012年10月24日

附件1

各专业教师指导学生数规定

教育学专业:

教师6位:吴忠魁、王建成、郭永华、王维荣、胡学亮、吕国光

学生:70人,平均每位教师指导12-15人

学前教育专业:

教师3位:张豹、雷有光、颜棱植

学生:41人,平均每位教师指导13-14人

应用心理学专业:

教师16位:李毓秋、李娟、刘建新、张军、高艳、郑维廉、陈晓、侯芬、程正方、王丹芬、颜凡、牛宙、林绚晖、彭建国、郑柳宁、王怡

学生:149人+双学位50人=199人,平均每位教师指导12-13位

家政学专业:

教师3位:刘曼媛、尹中琪、王文蕾

学生:32人,平均每位教师指导10-1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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