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学生参加答辩时需同时提交毕业论文撰写时的原始数据,答辩后统一交学院教务办公室留存备查。请各位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学生。
一、答辩组织
1.毕业论文工作小组:
组长:王建成
成员:牛宙、吴微、杨萍
2.优秀论文评定小组:
组长:吴忠魁
成员:王建成、郑维廉、李毓秋、王维荣、林绚晖、郭永华
3.成立论文答辩组:
第一组:组长:王维荣 成员:王建成、吕国光、胡学亮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王维荣、王建成、胡学亮、吕国光、李娟(教育专业学生)指导学生
共59人
第二组:组长:刘曼媛 成员:尹中琪、王文蕾、吴 波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刘曼媛、尹中琪、王文蕾指导的学生
共33人
第三组:组长:郭永华 成员: 牛 宙、张 豹、颜棱植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郭永华、张豹、牛宙(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颜棱植、雷有光指导的学生
共44人
第四组:组长:程正方 成员:郑维廉、刘建新、郑柳宁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刘建新、郑维廉、程正方、郑柳宁指导的学生
共53人
第五组:组长:李毓秋 成员:林绚晖、高艳、王丹芬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李毓秋、林绚晖、高艳、王丹芬指导的学生
共59人
第六组:组长:陈 晓 成员:牛 宙、李 娟、颜 凡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牛宙(心理专业学生)、李娟(心理专业学生)、陈晓、颜凡、王怡指导的学生
共43人
第七组:组长:张 军 成员:侯 芬、彭建国、马水平 记录员1名
答辩学生为张军、彭建国、侯芬指导的学生
共49人
二、答辩方式与安排
1.答辩一律采取口头答辩方式。
2.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学生自行陈述应不超过5分钟,其余为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时间。
3.答辩顺序由各答辩小组自行确定并通知学生。
三、答辩时间与地点
1.学院答辩时间确定为4月19日至4月28日。对第一轮未通过答辩的,第二轮答辩安排在5月3日进行。各组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确定具体答辩时间。对个别因已就业等特殊原因需单独安排的,由各答辩小组视情况做出具体处理。
2.3月22日前,各答辩小组确定具体答辩时间段。
3.3月25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确定各组答辩地点,并将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答辩学生。
4、4月6日至4月14日,各论文答辩组成员完成组内所有学生的论文的初审,给出论文成绩。
5、4月15日至4月17日,学院教务办公室汇总毕业生论文成绩,并以该成绩为依据确定可参加第一轮答辩的学生名单。
四、论文评定
1.论文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对所指导论文进行审阅,写出评语,并按百分制给出初步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评定表“指导教师意见”栏。
答辩小组通过答辩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进行评价,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给出最终成绩,并折算成四级计分。85分以上为优;70-84分为良;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填写毕业论文评定表“答辩小组意见”栏。
成绩评定为“优”的论文原则上应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5%。
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的,允许学生对论文修改并再次申请答辩,以上工作必须在首次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否则将推迟至来年参加下一年级毕业论文答辩。
2.优秀论文评定
院级优秀论文的评选,由答辩小组按本组论文总数的10%推荐,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由学院对院级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校级优秀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在院级优秀论文范围内按总数的20%推荐,报学校教务处审定。由学校对校级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论文评定要求在5月16日前完成。
五、对学生的要求
1.所有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在4月5日前提交开题报告(纸版一份)、论文指导记录(纸版一份)、毕业论文(设计)全文(纸版一份、电子版一份)。逾期不交不安排答辩。
2.学生参加答辩时,上交800字的论文提要5份、论文(设计)全文1份并携带论文撰写原始数据。
3.学生应根据答辩小组确定的答辩时间到指定教室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参加答辩的,须事先得到答辩小组批准,并确定好答辩时间;凡不能在规定或约定时间内参加答辩的,将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4.答辩后的论文定稿必须符合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规范的要求。按要求装订后交给指导教师一份由学院存档,该份论文装订时需用学院统一印制的封皮且务必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装订在最后一页,可根据答辩情况再作修订后正式装订。装订好的用于存档的该份论文要在5月3日前上交给本人的论文指导教师。
六、对答辩小组的要求
1.答辩小组成员要在答辩前认真审读论文全文,给出论文初审成绩,准备意见,参与答辩和成绩评定。
2.各答辩小组确定答辩时间段必须是答辩小组全体成员都能到场的时间。一经确定,所有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确保到场参加。
3.各答辩小组记录员要认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要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上填写答辩小组意见,给出论文最终成绩(百分制或四级制)并签名。填写好的毕业论文评定表要及时交给学生装订在册。
4.答辩、成绩评定和优秀论文评选都要充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5、论文成绩务必于5月10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同时填写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参考标准(试行)》表上)。
2013-3-11
附: 教育学院2009级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地点一览表
组别(长)
| 时 间
| 地 点
| 备 注
|
王维荣
| 4月23日8:00-18:00
| 励耘楼A111
|
|
刘曼媛
| 4月24日8:00-13:00
| 励耘楼A112
|
|
郭永华
| 4月28日8:00-18:00
| 上午:丽泽楼B204
下午:励耘楼A111
|
|
程正方
| 4月27日8:00-18:00
| 励耘楼A111
|
|
李毓秋
| 4月26日8:00-18:00
| 励耘楼A112
|
|
陈 晓
| 4月27日8:00-18:00
| 丽泽楼D405
|
|
张 军
| 4月28日8:00-18:00
| 上午:丽泽楼D102
下午:励耘楼A112
|
|
第二次答辩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
时间:2013年5月3日14:30—16:00
地点:综合楼A201、综合楼A202(如地点有变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