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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    来源:杨萍    日期:2016-07-12    点击:

北师大珠海分校教育学院

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为确保北师大珠海分校教育学院2017届(2013级)学生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论文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教学目的

本科生毕业论文/本科生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中训练,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教学环节,具体实现以下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

3、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检查其他环节教学工作的得失,检验人才培养质量,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组织

1、成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

组长:王建成 成员:雷有光、张军、杨萍、方钊

2、确定以下教师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吴忠魁、王建成、王维荣、胡学亮、徐战平、郭永华、史丽晶、雷有光、张豹、牛宙、张金梅、颜棱植、彭道愔湛、张丽敏、陈雅川、程正方、李毓秋、张军、林绚晖、彭建国、陈晓、王丹芬、高艳、李娟、侯芬、王博、孙凌、赵乐、颜凡、郑柳宁、王怡、武晓伟、尹中琪、王文蕾

三、工作步骤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论文撰写阶段、评阅答辩阶段和总结阶段。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为:

准备阶段:确定指导教师、进行论文要求指导、学生进行选题和撰写开题报告、学生自行开始收集资料及开展实验等准备工作。

论文撰写阶段:编写毕业论文(设计)提纲、撰写初稿、提交指导教师审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指导修改、校对定稿、打印装订。

评阅答辩阶段:论文答辩采用教师推荐+学院随机抽取学生参加学院答辩和指导教师组织组内答辩两种形式。

(一)学院答辩

(1)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推荐组内排名前20%(以指导学生总数计算)的优秀论文参加学院论文答辩。论文总成绩由指导教师所给出的文本成绩与答辩小组评出的答辩成绩组成,两部分成绩各占50%,校、院两级优秀论文从此部分论文中评选产生。

答辩小组给出的答辩成绩为各指导教师小组的最高成绩,其他非推荐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不得高于此成绩。

如答辩小组与教师所给分数相差15分及以上,论文指导教师需向学院学术委员会做出解释说明。

(2)学院随机抽查:除推荐参加学院论文答辩的学生外,学院从其余写作成绩合格的学生论文中随机抽取20%参加学院答辩,学院答辩小组根据这部分同学是否符合本科论文写作要求给出二级制成绩,即只评价“通过”或 “不通过”。不通过的学生需参加学院二次答辩。

(二)组内答辩

除指导教师推荐参加学院答辩的学生外,其余(含学院随机抽查参加学院答辩学生)均参加指导教师组织的组内答辩,论文成绩为指导教师所给出的文本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构成。

总结阶段: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意见、成绩登录和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四、选题与开题

1、根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学院教师情况,经学院研究确定,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最多为15人(含双学位学生)。如申请某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超过以上规定人数,请引导学生另外选择指导教师。学生于2016年7月22日前以教师工作室为基础自行向相关教师报名,基本确定每个学生的指导教师。未加入教师工作室的学生也可直接向教师报名,但教师选择时可优先考虑已加入工作室的学生。最终的论文指导名单原则上于9月19日前确定。

2、毕业论文(设计)实行一人一题,题目要求具体明确,结合专业方向,不得写与自身专业无关的论文。教师于2016年11月7日前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选题并提交开题报告。凡不能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学生,将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评优资格

3、2016年11月7日指导教师需将学生开题报告汇总后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题目确定后学生一般不得更改。如需更换题目,指导教师需向系里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更换申请》,每位指导教师可以申请为两名学生更换题目。

五、指导与检查

1、2016年小学期开始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开题指导工作。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对学生的指导责任。

2、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收集资料或进行实验、撰写过程、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以及打印装订等几个关键环节的具体指导,确定答疑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生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论文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并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

六、评阅、答辩和优秀论文评选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及时认真评阅毕业论文(设计),并给出初步成绩。

2、对发现学生有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的情况,要及时向学院报告,说明具体情节,并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如证据确凿将取消当年论文答辩资格。

3、学院于2017年4月16日至23日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组织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小组填写答辩记录表。

4、各答辩小组按照论文数量10%左右的比例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进行综合平衡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院学术委员会从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占院级优秀论文的20%)。

5、学生参加答辩时,除论文、论文摘要外,需同时携带论文基础数据资料(调查问卷、SPSS数据等)备查,不能提供论文原始数据者将影响论文成绩。

七、时间安排

1.2016年7月,在网上发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2016年10月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

2.2016年11月4日前,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

3.2016年11月7日,指导教师需将学生开题报告汇总后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4.2016年11月开始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5.2017年1月6日前,指导教师完成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中期检查;

6.2017年3月31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及论文检测结果,指导教师汇总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设计)的学生将不能参加答辩

7.2017年4月1日至4月12日,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自己指导的论文,给出写作成绩,并完成组内答辩,写作成绩和组内答辩成绩汇总后于4月12日下班前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写作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与第一次答辩,组内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参加学院二次答辩

8.2017年4月16日至4月23日,各答辩小组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填写《答辩记录》及《论文评定表》,并将答辩成绩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9.2017年5月3日,各论文指导教师将本人所指导的学生论文正式装订版(包括最后一页填写完整的《论文评定表》)、填写完整的《论文指导手册》(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答辩记录)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10.未通过第一次答辩的学生,由各系在5月3日前安排毕业论文(设计)二次答辩,参加二次答辩的学生论文完整资料于5月8日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11、2017年5月19日前,最终成绩评定、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录入、评优、材料归档,报送论文表格数据,学院论文工作总结上报教务处。

八、要求与规定

1、全院教师和毕业年级学生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教师、教务管理教师和毕业生都必须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2、不提倡学生选择一般性的理论研究和文献综述式的毕业论文,鼓励学生选择采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应用性研究和毕业设计的形式与内容,包括社会调查、实验研究、课程设计、项目策划、活动方案等。

3、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经教师指导修改基本定稿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参加学院论文答辩的学生,答辩时必须提交纸质版毕业论文(设计)全文1份,论文(设计)摘要4份。答辩通过者需按照答辩组意见进行最后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按学校要求正式打印上交。毕业论文(设计)首次答辩未通过者,可以申请在半个月内安排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通过者,成绩均为60分。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将不能按时获得相应学分,如本人申请再次答辩,将安排参加下一届学生的答辩。

4、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要熟悉《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并按照标准评定论文成绩。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记录》、《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定表》等。

5、教务管理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的各项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毕业论文(设计)分析表》、《本科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设计)统计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设计并组织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表》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统计表》。负责组织答辩的工作安排及毕业论文工作全部档案材料的整理、登录和归档事务。

6、毕业生要认真学习《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格式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模版》。要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要遵循论文撰写体例,按学校统一的格式要求打印装订。

7、学生在本学期末未能按照教学计划修够150学分,原则上不能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如要求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需学生提出申请,学院审批确定。

8、辅修班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教育学院

2016年7月11日

附件1:《文本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附件2:《答辩成绩评分标准》

附件3:《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更换申请》

注:完整的论文资料应包括:装订好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本(含填写完整的《论文评定表》)、教师及学生签名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一本。以上资料2017年5月3日由指导教师统一交给学院教务办公室存档。无资料或资料不全者,当年无论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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