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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全面启动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申请的通知

文:教育学院学务办公室    来源:房伟桓    日期:2017-05-11    点击:

教育学院关于全面启动2017-2018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申请的通知

教育学院全体学生:

为确定新学年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对象,做好精准资助工作,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及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09年修订)文件指导下,鉴于近期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与教育厅开发《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所以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将有很大变化,因此结合学院学生实际情况,即日起启动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与新学年学费缓交申请工作。现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确定,涉及到新学年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比如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学费缓交、校内勤工助学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位引起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困难等级暂设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

1.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相关材料与认定资格,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务必认真完成以下程序:

(1)即日起至5月16日中午12点前,学生登录《BUNZ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问卷》(网址:https://sojump.com/jq/13684538.aspx)或者手机扫描二维码,根据指引如实完成调查问卷

 

 


 

此问卷仅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使用(不含7月份即将毕业的学生),符合条件越多得分越高,获得认定通过的机会就越大,但如果无法提供相关或相近的证明材料,将视为不诚信而扣分,对于不确定或者无合适选项的非必答题,可不答,按照问卷相关提示与要求认真填写,请勿漏填错填,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即日起至9月13日前,学生将加盖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或街道基层民政部门公章的《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弘文C203房伟桓处,其中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职工、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家庭子女,须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复印件,其余情况也另附相关或相近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参考《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学校整理信息:学院(部)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共同整理学生信息,并导入《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4)省教育厅认定:广东省教育厅在系统里对全省高校导入的学生统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通过的,划分困难等级;认定未通过的,按非贫困生处理,从系统里删除。

自申请之日起,学院将展开信息情况调查工作,不符合情况的同学将直接排除。

二、学费缓交申请工作

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在新学年开学前无法一次性缴清学费的,即日起可申请学费缓交,在5月19日前提交《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至弘文C203房伟桓老师处,缓交金额和缓交期限按《学费缓交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执行,其中自己承诺可缴金额=新学年应缴学费金额+应缴宿费金额-本学年贷款金额-申请缓缴金额,请仔细核查信息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人:房伟桓,电话:6126866

办公地点:弘文楼C203

教育学院学务办公室

2017.5.10

附件:

1.《BUNZ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问卷》网址:

https://sojump.com/jq/13684538.aspx

 

二维码:


2.《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

3.《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分析表》

4.《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学院导入系统用模版)

5.《学费缓交暂行办法》

6.《学费缓交申请审批表》

7.《申请学费缓缴学生名册》(学院汇总用)

  教育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学费缓交申请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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